拯救长江里的“大鱼”——中华鲟,一直是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议题,地处长江入海口的上海,正在将中华鲟保护纳入法治框架。
3月18日上午,《上海市长江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
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研究生物进化、地质、地貌、海侵、海退、地球变迁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长江(上海段)水域是中华鲟的重要生存区域,对其生存有重要影响。
上海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对中华鲟这一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将对相关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此次立法的思路,主要体现生态优先、统筹协调、多元共治、严格监管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鲟保护的特殊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设计。
其中,《条例(草案)》明确禁止捕捉、杀害中华鲟。因特殊原因必须捕捉的,应当依法取得特需捕捉证,禁止出售、收购、利用中华鲟或者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使用中华鲟及其制品 *** 的食品。
在完善中华鲟保护措施方面,《条例(草案)》拟规定,明确增加中华鲟种群数量的相关措施。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相关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通过人工繁育、增殖流放等措施加强中华鲟保护。
同时,《条例(草案)》提出,拟建立中华鲟救助机制,对执法机关罚没的中华鲟,以及野外发现的误伤、受伤、受困的中华鲟开展收容救护。
《条例(草案)》还规定,要完善中华鲟生存环境,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估、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生态修复等。还须完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在跨区域联动方面,拟规定开展中华鲟保护执法合作。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长江流域其他地区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联勤联动。加强中华鲟科研合作,上海应与长江流域其他地区相关部门开展流域性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共同研究重大问题,在中华鲟救助上同样加强合作。
此次立法还提出,拟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危害中华鲟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发布本市中华鲟保护报告,公布中华鲟资源状况、生存环境状况、人工繁育增殖放流、收容救护等情况。
来源:澎湃新闻
长江多次发现杂交鲟鱼,捕捉后还不许放生,它是怎么来的?长江是我国最重要的一条河流,栖息着极其丰富的鱼类,光淡水鱼类就多达324种,长江曾经是数万渔民的衣食父母,但在整个长江流域中,鲟鱼只有三种,中华鲟,长江鲟和白鲟,鲟鱼虽然个头大,但数量并不多,是比较珍稀的品种。
素有“淡水鱼王”之称的白鲟已经宣布灭绝了,人们最后一次见到白鲟是在19年前,现在长江中只剩下两种鲟鱼了,中华鲟和长江鲟,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人们在长江中多次发现了另一类鲟鱼。
在10年禁渔期还没有实施前,有不少钓友喜欢在长江中钓鱼,一钓就是一整天,曾有一位湖北的钓友在汉江河段钓到了一条重约10公斤的大鲟鱼。
长江中鲟鱼一共只有两种,中华鲟和长江鲟,中华鲟被称为是“水中的活化石”,是我国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长江鲟也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它们都属于更高级别的保护动物,早在1988年就已经被列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了。
钓起来大鲟鱼如果不是中华鲟,那就是长江鲟了,在拍完照片后,钓友想都没想就把鲟鱼给放生了,没敢再多留一分钟,生怕鲟鱼 *** 了。照片经过专家鉴定,这条鲟鱼既不是长江鲟,也不是中华鲟,而是非常奇特的“西杂鲟”,西杂鲟捕捉后还不许放生。
西杂鲟是怎么来的?西杂鲟虽是鲟鱼,但严格来说,算不上是鲟鱼的一个种类,因为它是两种鲟鱼杂交出来的产物,这就像马驴杂交一样,生出能够吃苦耐劳又听话的骡子,老虎和豹子杂交,生出像老虎又像豹子的野兽,人称虎豹兽。
莫非,西杂鲟是中华鲟和长江鲟杂交出来的后代?事实上并不是,西杂鲟是西伯利亚鲟鱼和史氏鲟杂交出来的后代,西伯利亚鲟鱼和史氏鲟都是长江中所没有的鲟鱼品种。
西伯利亚鲟鱼是一种大型鱼类,可以适应半咸的海水,更大可以长到两米,更大重量达200公斤,主要分布在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流入北冰洋的河流中,但是我国新疆额尔齐斯河、布伦托海、博斯腾湖也有西伯利亚鲟鱼活动的踪迹。
史氏鲟是我国鲟鱼中更具有经济价值的优质珍稀鱼类,更大可以长到1.6米,更大重量可超过100公斤,史氏鲟主要分布在西伯利亚和中国,我国的松花江,乌苏里江和黑龙江均有史氏鲟的分布。
这两种鲟鱼杂交后,生出的后代就是“西杂鲟”,跟中华鲟和长江鲟相比,西杂鲟具有三方面优势,一生长速度快,二可以适应多种温度的江水,三抗病能力更强。目前,西杂鲟只存在于杂交养殖领域,不允许放归自然界,以免破坏长江中的生态环境。
但奇怪的是,长江中怎么会有西杂鲟呢?跟外来物种一样,西杂鲟数量多了就会破坏江中的生态环境,挤占中华鲟、长江鲟的生存空间,并对中华鲟和长江鲟进行基因污染,西杂鲟虽然是鲟鱼,但却是一种不受保护的鲟鱼。
专家表示,捕捉到西杂鲟后是不允许放回长江的。这位钓起大鲟鱼的钓友现在只怕肠子都悔青了,如果知道它是一条西杂鲟,肯定就不会放生了,拿回家“起火,烧油!”也是一件大美事。
2018年7月,宜宾江安县渔民在长江中捕鱼,收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鲟鱼,为了不让鲟鱼受伤,渔民提前把网打开,将鲟鱼放到一个盛满江水的大盆子里,经测量,鲟鱼长47厘米,重275克,明显就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鲟鱼。
渔民以为误捕了一条未成年中华鲟,赶紧上报当地渔政,等待工作人员来处理,经工作人员确认,渔民捕到的这条鲟鱼并不是中华鲟,也不是长江鲟,而是一条杂交鲟鱼,因为它的鼻子上翘得很明显。
杂交鲟鱼的这一特征又跟西伯利亚鲟鱼有些相似,所以,工作人员怀疑,它有可能又跟西伯利亚鲟鱼有关。鲟鱼的杂交品种可能会影响到中华鲟和长江鲟,对鲟鱼基因的纯度造成影响,这条杂交鲟鱼不能放入长江。
总之,杂交鲟鱼是非常奇特的鲟鱼,发现杂交品种后不要自行放生到江里,而是要及时上报渔政,拿回家“起锅烧油”当然也是不对的。有趣有料的科学内容请关注唯一的微信公众号:有趣探索
案例① | 非法捕捞野生中华鲟鉴定案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 *** 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展示司法鉴定服务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建设生态美丽中国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现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10个指导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1
非法捕捞野生中华鲟鉴定案
关键词:司法鉴定 中华鲟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物种鉴定
案情概况
2019年8月,上海市某区渔政管理检查站执法人员在水域巡逻时,发现一艘渔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到的鱼进行分类登记时,发现一条疑似水生珍稀野生保护动物中华鲟。受相关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该鲟鱼的物种及鱼龄进行鉴定。
鉴定人采用形态学 *** 结合分子生物学技术,对该疑似中华鲟进行种属鉴定。DNA鉴定结果显示鉴定材料所测得的4条基因序列均与中华鲟相似性更高,为99.85%-100%。对疑似中华鲟的外部形态和基本性状检查,确认其形态和性状均符合中华鲟外观描述。对中华鲟的胸鳍取样和切片年轮检查,确定中华鲟鱼龄在0+(1龄)~1+(2龄)。
鉴定要点
鲟鱼种类较多,形态接近,容易产生误判。本鉴定采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和形态学双重 *** 鉴定中华鲟物种,通过对送检鉴定材料进行DNA提取、扩增、测序、比对分析,在核基因和线粒体基因的四个目标区域所测的四条(基因)序列均与中华鲟相似性更高,且达到了99.85%-100%,依据上述结果,支持送检鉴定材料为中华鲟。
案例意义
本案是长三角区域首例涉中华鲟物种鉴定、鱼龄鉴定的刑事案件。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誉为“水中熊猫”,在科研、生态、社会和经济等方面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近年来,由于长江污染、非法捕捞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华鲟已濒临灭绝。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可能存在检材不完整、传统的形态 *** 不足以判定其物种和年龄的情况,而多学科交叉、多 *** 鉴定,可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为物种种属及年龄等鉴定提供新的思路。
专用名词解释
胸鳍:位于左右鳃孔的后侧,主要功用是使鱼前进、停止或改变方向。
种属鉴定:采用形态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检验技术对生物进行分类地位(科、属、种)的认定。
2020年长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举行,先后放流中华鲟24尾,胭脂鱼2000尾等。 王陆杰 摄
上海立法保护古老动物中华鲟 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成为绿色生态名片
中新网上海6月6日电(记者 陈静)《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6日起正式实施。当日,24尾中华鲟、2000尾胭脂鱼等在长江口水域被放流。据悉,自2004年以来,上海累计放流各种规格中华鲟、胭脂鱼、松江鲈等珍稀水生生物55万余尾。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是中国特有物种,是与距今一亿五千万年前的白垩纪恐龙同时代的孑遗种类,被誉为“水中熊猫”。长江口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唯一的天然集中栖息场所。在这里,中华鲟完成各项生理调整。
近年来,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栖息地破坏带来的影响日益明显,中华鲟自然种群延续面临严重困难,衰退趋势加剧,抢救性保护刻不容缓。
5月14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这是上海针对单一特定野生动物保护的创制性立法。据悉,保护和管理中华鲟的地 *** 规此前未有报道。
《条例》禁止生产、出售、收购、运输、食用中华鲟及其制品 *** 的食品;禁止捕捉、杀害中华鲟。根据《条例》,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或者协调开展中华鲟人工繁育工作,制定中华鲟人工繁育工作规范,建设人工繁育基地,留存中华鲟繁殖群体和活体基因,增加人工繁育资源和遗传多样性。
据悉,上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中华鲟收容救护体系,对执法机关罚没的中华鲟,以及野外发现的误捕、受伤、搁浅、受困的中华鲟开展收容救护工作。《条例》指出,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鲟生存环境污染、破坏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污染、停止作业等相应措施,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方面表示,要建立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流域地区有关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已将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二期作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纳入“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项目”等,2021年基本完成。
6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崇明区人民 *** 联合在长江口水域开展主题为“立法保护中华鲟助推长江大保护——《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暨2020年长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据了解,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已成为上海绿色生态名片。自2004开始,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长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3次,累计放流各种规格中华鲟、胭脂鱼、松江鲈等珍稀水生生物55万余尾,其中1.5米以上的大中型中华鲟近500尾,刀鱼、长吻鮠、菊黄东方鲀、暗纹东方鲀等8万余尾,河蚬、缢蛏、沙蚕等底栖生物约355吨,对长江口的生态修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完)
为避免步长江白鲟后尘,一定要好好保护“长江鱼王”中华鲟欧洲时间7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20:00),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发布全球濒危物种红色目录更新报告。其中,宣布白鲟灭绝,长江鲟野外灭绝。
据IUCN官网最新报告,全球现存的26种鲟鱼均面临灭绝威胁。名录显示,长江特有物种白鲟(Psephurus gladius)已经灭绝,长江鲟(Acipenser dabryanus)野外灭绝,裸腹鲟灭绝。红色名录同时提升了其他7种鲟鱼的保护等级。
IUCN全球鲟鱼再评估结果显示,约2/3的鲟鱼种群处于极度濒危状态。河流和淡水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和自然至关重要,但全球淡水生物多样性却在持续丧失,河流生态不断退化。IUCN鲟鱼专家组主席艾纳·路维(Arne Ludwig)表示,“结果是令人震惊和悲伤的,但却在意料之中。
当一个物种被认定灭绝,除了哀悼和纪念,更需要的,是反思。保护好其他濒危动物,就应该成为各界努力完成的事情。
中华鲟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经被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极危”等级,是《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92种濒危鱼类之一。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博物馆里的白鲟标本。
“长江鱼王”中华鲟
中华鲟是硬骨鱼(辐鳍鱼)纲鲟科鱼类。常见个体体长0.4~1.3米,体重50~300千克;更大个体体长5米,体重可达600千克,是淡水鱼类中个体更大、寿命最长的鱼。由于主要分布在长江干流金沙江及以下至入海河口,是长江中更大的鱼,故有“长江鱼王”之称。
中华鲟是典型的溯河洄游性鱼类,它出生在长江的波浪中,却在广阔的大海中成长。夏秋两季,生活在长江口外浅海域的中华鲟洄游到长江,历经3000多公里的溯流博击,才回到金沙江一带产卵繁殖。产后待幼鱼长大到15厘米左右,又携带它们旅居外海。
中华鲟是底栖鱼类,食性非常狭窄,属肉食性鱼类,主要以一些小型的或行动迟缓的底栖动物为食,在海洋中主要以鱼类为食,其次是甲壳类,较少捕食软体动物。中华鲟幼鱼主食底栖鱼类蛇鲲属、蛹属以及鳞虾和蚬类等,产卵期一般停食。
“长江鱼王”的生存危机
1981年葛洲坝截流,中华鲟洄游至长江上游金沙江传统产卵场的通道被阻断,虽然在葛洲坝下形成了新的产卵场,但繁殖规模缩小,出现了性腺退化现象。上世纪90年来以来,中华鲟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种群数量急剧下降,2013年以来产卵行为从连续到偶发,野生中华鲟种群岌岌可危。
3.45米巨型中华鲟误入渔网。
2014年5月-10月,东海水产研究所鱼类资源监测船持续监测近万平方公里水域,黯然而归——未发现一尾中华鲟幼鱼。
2013年-2019年,7年中有5年未发现中华鲟自然产卵行为,也未监测到在这些年份间所孵化的中华鲟幼鱼。
限于中华鲟特殊的生活习性和繁殖方式,生存环境的各种变化均有可能威胁到它的生命,如非法捕捞、污染、航运、全球气候变化、长江水坝等。据研究,以上5种影响因素中,长江水坝是中华鲟种群衰退的主因。
“长江鱼王”的价值与保护
中华鲟是长江旗舰物种,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是鱼类的共同祖先——古棘鱼的后裔,距今已经有1.4亿年的历史,也是活化石,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由于中华鲟自身所具有的一系列原始特征,表现出它们既是介于软骨鱼类(鲨鱼等)与硬骨鱼类之间的类群,又是硬骨鱼类中较原始的类群,在研究生物进化、地质、地貌、海侵、海退等地球变迁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难以估量的生态、社会、经济价值。
为挽救中华鲟,长江地区启动生态联合整治,为中华鲟开辟更多“栖息之地”。我国已建立了包括江苏省东台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以及湖北省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在内的3个省、市、国家级大型中华鲟保护区。
等待放流的中华鲟幼鱼。
2015年9月,农业部发布《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2015-2030年)》;2020年5月14日,国内之一部保护和管理中华鲟的地 *** 规《上海市中华鲟保护与管理条例》表决通过;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修订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等待放流的中华鲟幼鱼。
30年累计放流700万尾,已5年未发现自然繁殖
保护和拯救中华鲟这一珍稀濒危的“活化石”,对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都有深远意义。保护中华鲟不仅是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更是为了保存中国古老的历史和深远的文明。
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监测,2017年以来,在中华鲟唯一天然产卵场——葛洲坝下游中华鲟核心保护区,已连续5年未发现中华鲟自然繁殖迹象。
“在幼鱼入海的必经通道上海长江入海口,监测也一无所获。”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据中国网报道,葛洲坝截流前,中华鲟产卵场分布在金沙江下游和场景上游约600公里的江段,已报道产卵场有16处以上;1981年截流后,原产卵场全部丧失;1982年发现葛洲坝下形成一个新产卵场,至今仍是唯一一个。
上世纪90年代,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危起伟在宜昌江边拍到的受伤白鲟。
2013年,中华鲟在此产卵场的自然繁殖出现之一次中断,2015年出现第二次中断,此后的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没有自然繁殖,该物种的野生种群的自我更新能力已经完全丧失。近30年来,已累计人工放流700万尾以上,但其野生种群自然繁殖仍无法恢复。
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危起伟等专家的发起下,武汉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揭牌。这是长江生态修复的武汉速度,也是保护中华鲟的湖北作为。
“要拯救长江中华鲟,当务之急是在洞庭湖与长江连接的支流,重建适合中华鲟的自然生境。”危起伟说。
从白鲟的灭绝中我们还得到了哪些教训?
据科技日报2020年报道,白鲟灭绝的最主要原因是无法繁殖,水利工程切断了其洄游通道。过度捕捞、高密度航运、栖息地消失和碎片化……这些因素共同将白鲟推向绝境。
长江白鲟。
对白鲟所有的实质性保护工作都是在2006年之后启动的,但根据危起伟团队的研究,可能早在2005年,长江白鲟就已经灭绝。
错过了关键的时间节点,就是永远错过。
其实,白鲟的人工繁育技术一直在储备中。此前,长江白鲟没有被人工养殖成功的案例,而近些年技术条件具备后,研究团队却再也没有捕获到活体长江白鲟。
目前主流的人工繁育 *** 有两种,一为雌核发育,一为“ *** ”,即鱼类生殖细胞移植。雌核发育是指用核失活鱼 *** *** 鱼卵子,并诱导该卵核发育成个体的鱼类育种 *** 。白鲟的近亲是匙吻鲟,而匙吻鲟已经实现了人工繁育。如果有一条成年雌性白鲟,就可以用灭活的匙吻鲟 *** *** 其卵子,进行人工催产。第二种 *** ,是把一种鱼的生殖细胞移植到另一种鱼体内,让另一种鱼的雄鱼和雌鱼产生前者的 *** 和卵子,让它生出带有白鲟所有遗传信息的“后代”。
但是,没有活体白鲟,一切技术储备成空。教训是深刻的。
2019年年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危起伟团队在国际学术期刊《整体环境科学》上在线发表了一篇英文论文——《世界上更大淡水鱼之一灭绝:长江生物保护的教训和启示》。论文指出,白鲟在2005年到2010年时已经灭绝。
该论文还指出,应当对长江流域进行常规性周期性全面调查。在2017年到2018年的调查中,有140种鱼类没被采集到。但由于缺乏数据,研究团队无法判断这些鱼类的命运。从白鲟的悲剧也可看出,鱼群数量的变化对人类威胁的反应是滞后的,必须尽早采取保护行动。实际上,长江中许多鱼类已经身处灭绝边缘,评估它们的灭绝风险至关重要,而且应该尽快进行。对一些物种来说,保护它的时间窗口可能已经关闭。毕竟,当物种野外种群的繁衍不能维持其生存的最小种群数量时,灭绝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必须对那些多年没有被发现、多年没有自然繁殖或者种群数量大幅度急剧下降的鱼类种群优先开展保护,比如鯮、中华鲟等。
根据不同种群的生物和生态特点,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这是一场和物种灭绝速度展开的赛跑。
2020年起,长江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进入10年禁渔期。
白鲟的挽歌已经响起,但长江内其他同样稀少的野生水生生物的命运,还握在人类手上。
男子烹煮中华鲟时被抓获 受害中华鲟鱼龄约20年,为罕见野生成年体型光明生物圈【男子烹煮中华鲟时被抓获 受害中华鲟鱼龄约20年,为罕见野生成年体型】中华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极少、濒临灭绝。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在开展长江禁渔行动中,侦破长江水域首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被分解的野生中华鲟鱼段50余斤。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冰箱内发现疑似中华鲟鱼段,在厨房内发现了正在烹煮的疑似中华鲟鱼块。经讯问,李某、潘某如实交代了非法捕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企图销售获利,销售未果后,将中华鲟分解藏匿于家中的犯罪经过。 由于疑似“中华鲟”鱼段的头部已被抛入江中,给物种鉴定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最终对接上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对涉案鱼段进行DNA鉴定。经初步鉴定:该鱼段确系中华鲟所有。专家预估鱼龄在20年左右,整体鱼长应超过1米,属当前极为罕见的野生成年体型。目前,该案嫌疑人李某、潘某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梦爽 通讯员何文辉 许政阳)
来源: 光明日报
2.3万余尾中华鲟放归长江在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下,3月28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同有关研究机构在湖北荆州和宜昌放流2.3万余尾中华鲟。
9时30分许,记者在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水生生物放流广场看到,随着工作人员打开放流槽,一条条中华鲟从放流通道滑入长江。据介绍,此次放流的中华鲟是人工繁育的子二代。其中,长度超1.5米的个体有28尾,60至80厘米的个体有300尾,20至30厘米的个体有2.3万尾。
为了精确掌握这些中华鲟个体在长江中的分布位置和洄游规律,放流前,科研人员根据中华鲟鱼体规格,在全部鱼体内分别植入了金属线码、被动整合雷达(PIT)等标记,以便后期跟踪监测。
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距今已有1.4亿年历史,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和长江珍稀特有鱼类保护的旗舰型物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所长邹桂伟说,人工繁殖及放流是鱼类物种保护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实现鱼类种质的延续并对野生资源形成持续补充。(记者田中全、李思远)
来源: 新华社
长江水域首案判了!捕杀野生中华鲟下锅的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现代快报讯(通讯员葛明亮陈志佳记者严君臣)一条野生中华鲟,被切成鱼块煮熟吃掉,没吃完的放在冰箱。“水中大熊猫”遭此厄运,让人愤怒和痛心。在办理一起中华鲟被非法捕获的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科学严谨态度“还原”中华鲟死因,结合庭审开展科普和法律宣传,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6月4日,经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长江水域首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辨认作案工具
他的网里缠着一条中华鲟
2021年3月6日上午八点多,渔民老李开船收鳗鱼苗网,这片海域位于长江和黄海交汇处。收了十多张网后,他发现一张鳗苗网尾部的养苗器里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好像是条大鱼。老李的老婆和帮工把养苗器拽到船上。老李过去一看,这条鱼鱼头尖尖的,头部皮肤磨损,全身被细长网尾包裹。老李打渔十几年,一眼就认出这是中华鲟,
看这条鱼一动不动,老李的老婆想扔掉。老李忙阻止,“这是中华鲟,很值钱。我们带上去看看,看能不能卖掉。”随后,老李打 *** 给收鱼的朋友老王,“我抓了一条中华鲟,已经死掉了,你帮我问问有没有人要买。”老王说不敢收,让老李自己吃。
挂掉 *** ,老李觉得老王说的有道理。他用刀把中华鲟切开,掏出内脏剁下鱼头扔进长江。剩下的鱼肉,剁成段装进蛇皮袋。下午,老李和帮工把中华鲟从连兴港带上岸。到家后,老李把中华鲟拎到楼上,塞进了冰箱里。后来,老李煮了一段中华鲟鱼块,吃了几口。
3月9日,老李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的民警带走,原因是公安机关认为他涉嫌非法捕捞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立案侦查。在老李住处冰箱内,公安机关查获疑似中华鲟肉块两段、疑似中华鲟鱼肉一袋,在厨房灶台查获已经烹饪的疑似中华鲟鱼肉一盘,共计二十多斤。
△会同鉴定人员开展中华鲟鉴定工作
查清鱼的“身份”
在公安局,老李如实供述行为,但有点想不通,“吃条死鱼怎么就是犯罪呢?再说中华鲟自己钻鳗鱼苗网里能怪我?”
“老李的困惑,从普通百姓的认知来看,有一定道理。然而,事实真相还原和行为认定,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缜密严格调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之一检察部主任金丽介绍,3月11日,收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崇川区检察院派出环境资源办案团队引导侦查。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首先要弄清鱼的“身份”,老李分割的鱼是否为野生中华鲟?
资料显示,中华鲟被称为“水中大熊猫”,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和恐龙生活在同一时期。中华鲟是研究鱼类演化的重要参照物,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难以估量的生态、社会、经济价值。
涉案鲟鱼被分割,且头部、内脏缺失,是否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依法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疑似中华鲟鱼块,并尽快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案鱼类的种属、性别、活体长度、重量、性成熟程度等进行鉴定。
此外,案发时,涉案疑似中华鲟已被分割,其被捕获时是否活体,直接关系到本案犯罪嫌疑人“杀害”行为的认定。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查清捕获过程及分割过程,确认涉案疑似中华鲟被捕获时的存活情况。
在检察机关引导下,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研究院进行鉴定,结论为涉案鱼组织的物种为中华鲟,年龄约5龄至6龄,系幼鱼,整体价值为人民币19.2308万元-37.5万元。经检察官请教中华鲟研究专家,认为中华鲟在水中死亡后会首先沉底,之后由于内脏腐烂,会逐渐上浮至水面。结合本案中华鲟鱼块的新鲜程度,可以认定该中华鲟是活体进入鳗鱼苗网之后死亡的。
因果关系认定很关键
5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科学鉴定完成后,检察机关朝着更深次的法律问题调查。
老李被抓冤不冤?检察机关认为,这要分析行为构成。
老李、老李妻子以及老李帮工证言证实,老李在未取得鳗苗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定置25张鳗苗网捕捞鳗苗。实施无证捕捞,具有违法性。
△作案船舶浮子筏
再看主观故意。老李供述,非法设置鳗苗网的直接目的是捕捞鳗鱼苗牟利,但这些网也能捕获到其他渔获物。出现这种情况,老李一般直接将相关渔获物留做自己食用或出售。检察机关结合其在捕获中华鲟后的客观行为,如明知是中华鲟还联系买家收购等供述,认定其在主观上持放任态度,系间接故意。
检察机关综合认定,老李定置的鳗苗网与本案危害结果,即捕获中华鲟一尾并导致其死亡,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老李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老李在本案中起主导作用,老李的老婆和帮工主观恶性较小,不构成犯罪。
如此看来,老李一点都不冤。
40多名渔民观看庭审直播
这是一起罕见的长江流域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也是很好的科普和普法案例。
本案被告人老李文化程度较低,虽然知道自己行为具有违法性,但对违法程度、危害后果的认识不到位。承办人通过三次讯问,从特许捕捞制度的必要性、渔业资源的承载能力、中华鲟的珍惜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释法说理,让被告人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其真心悔过。最后,被告人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用多媒体示证,直观展示本案在案证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出庭发表专家意见,详细解释中华鲟的生活习性、生存现状以及涉案网具的具体结构、工作原理等,充分阐释了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
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从犯罪构成、证据情况对案件定性说明;就法律适用、量刑情节、量刑建议发表意见;围绕案件的生态危害、环境保护的紧迫性等方面进行法庭教育和普法宣传,以唤醒全社会对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理念。
长江细浪逐岸,渔港内机械化渔船停靠齐整。“中华鲟被害案件”开庭当天,远在江苏启东连兴港的四十多名渔民通过 *** 电视同步观看了庭审直播。被告人老李长年居住在此,很多渔民都认识。见他站在被告席,大家都摇头惋惜。
△现场查获的部分鱼肉
“如果以后在网里看到中华鲟,怎么办?”现场渔民发问。检察官回答:“在安全水域立即放生,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庭审直播结束后,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牵头,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连兴港边防派出所举行“露天”普法宣传,以“中华鲟”案件为切入口,向渔民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的国家政策,普及非法捕捞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法律知识,起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此前报道↓↓↓
长江水域首案!20岁野生中华鲟遭捕杀,警方上门时还在炖着
(长航南通公安供图)
专家谈疑似长江鲟现身:实施禁渔人工放流后出现频率越来越高近日,一男子在重庆疑似钓到已被宣布“野外灭绝”的长江鲟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9月27日,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副教授何滔告诉南都记者,从视频画面来看,确为长江鲟,且有很大概率是人工放流的个体。
何滔表示,近年来,随着禁渔政策与长江鲟人工放流的实施,长江鲟个体在鱼类资源监测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也希望未来能在繁殖季节,在长江上游的金沙江监测到长江鲟的产卵行为。或者沿江而下,能看到一些自然生长的仔稚幼鱼小个体。作为科研工作者,非常期待未来有一天长江鲟能在野外自然繁殖并建立种群”。
长江鲟与中华鲟的区别
何滔表示,视频中所出现的应为长江鲟。
这一消息被大家关注到后,曾有人疑惑如何对长江鲟和中华鲟进行区分。何滔称,作为长江中的两种大型鱼类,长江鲟和名气更大的中华鲟在分类系统中都属于鲟形目鲟科鲟属,其中长江鲟属于杂食性鱼类,主要吃昆虫幼虫、底栖无脊椎动物等;中华鲟属于肉食性鱼类,主要以底栖动物为食,在海洋中则主要以鱼类为食。
在体型上,长江鲟较小,成体约为1米,有“迷你版中华鲟”之称。而中华鲟的个体较大,可达3至4米。两者的鳃耙,即鱼鳃上起过滤作用的部位数量也不同,长江鲟有33至54个,中华鲟则有14至28个。除此之外,长江鲟的鳃耙为三角形,中华鲟则为柱状。
长江鲟。
在野外,长江鲟和中华鲟都会在长江上游的金沙江产卵。但两者的生活习性有所不同。
中华鲟在上游产卵后,孵化出的仔鱼顺水漂流并索饵生长,直到东海口。此时,幼鱼长大,就会在近海口继续活动觅食,直到至少9年后雄性初次性成熟,或至少14年后雌性初次性成熟,沿着长江朔河而上,回到金沙江繁衍下一代。
长江鲟的仔鱼虽然也会顺水漂流,但幼鱼往往在长江中上游便已停下。比如在重庆,长江鲟的幼鱼便会在嘉陵江、乌江这些长江一级支流的河口附近生活,并寻找食物。
人工放流
何滔分析,本次疑似钓到的长江鲟,大概率是人工放流的个体:“因为长江鲟的人工繁殖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成功,但直到2007年才开始人工野外放流,而大规模的人工放流也就是近几年发生的事情。在长江鲟放流之前,在野外已经很久没有找到过它的身影了,已被宣布‘野外灭绝’”。有数据显示,从2007至2022年,累计放流的人工养殖长江鲟共计86.58万尾。
不过,长江鲟的放流数量虽多,也曾遇到问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鲟鱼专家组成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所研究员、武汉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发起人危起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07年到2018年,长江鲟遭到误捕的情况很多。
不过,近年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了动物保护的重要性。何滔说,他和同事们有时也会接到“钓鱼佬”们的咨询,说他们在长江里钓到了奇怪的鱼,希望何滔他们能够看看鱼的品种。
何滔也告诉南都记者,往往这时,他们会建议这些钓友一定要之一时间向当地渔政渔业管理部门报备,经专家鉴定后再分类处理。不然钓到了保护动物后私自处理,违反法律并因此遭到处罚,那就不好了。
禁渔后鱼类数量明显提升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渔全面启动。
禁渔后,何滔发现,他们能观测到的鱼类数量出现了明显提升。
他介绍,长江重庆段往上大约生活着181种鱼,有68种属于长江上游特有的鱼类,其中有十来种是珍稀鱼类,含有2种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即长江鲟和白鲟;还有14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包括胭脂鱼、圆口铜鱼、岩原鲤等。“在鱼类的资源监测中,我们现在能够观测到的鱼类比以前要多了很多”。
长江中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
何滔说,他们在长江江津段、嘉陵江合川至北碚段为鱼类布设了人工鱼巢。在今年的三、四月份鱼类繁殖期,人工鱼巢中可以观测到的常见经济鱼类,比如鲤、鲫等鱼类的数量已经出现了明显提升。“如果五六年前这里能观测到100尾,可能现在就能观测到1000尾”。 这样的数量提升,也让何滔他们心中“充满了丰收一般的喜悦”。
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近几年,何滔与同事在长江的鱼类资源监测中发现,长江鲟个体的出现频率越来越高:“这让我十分惊喜,也希望未来能在繁殖季节,在长江上游的金沙江监测到长江鲟的产卵行为。或者沿江而下,能看到一些自然生长的仔稚幼鱼小个体。作为科研工作者,非常期待未来有一天长江鲟能在野外自然繁殖并建立种群。”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老渔民将中华鲟捕获后放进冰箱后致死 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被刑拘来源:新民晚报
图说:中华鲟被发现时已死亡沈宵凌 摄(下同)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沈宵凌)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8月7日13时左右,陈家镇派出所接到崇明区渔政管理检查站移交称,当日凌晨3时15分许,渔政执法人员在陈家镇奚家港西岸巡逻时,从停靠在闸门口的一艘拖网船上查获一条鲟鱼,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遂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警方迅速处警。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邢某辩称,其于8月7日凌晨在佘山岛北侧海域实施了捕捞作业,并将捕到的鱼获放进了船上的冰箱里。渔政管理人员查获时,中华鲟已经死亡。经查,邢某已有二十多年的捕捞经验。
经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认定,该鲟鱼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测得体长55厘米,约1岁多。
图说:犯罪嫌疑人邢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嫌疑人邢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现邢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华鲟作为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有一亿四千万年的历史,和恐龙属于同一时期物种,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其价值珍贵被誉为“水中大熊猫”。
目前,上海市设定的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位于崇明浅滩以东,南临长江南支北港主槽,北接长江北支水道,东临东海,最东点为佘山岛。
警方强调,市民如果误捕到中华鲟请及时放生,禁止私自买卖、宰杀。中华鲟是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果违法捕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